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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沈月没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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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沈月没有走(第1/2页)
    沈月站在东乐市火车站的售票窗口前,手里攥着那五万块钱。
    五万块。她数了三遍。崭新的百元钞票,被她叠得整整齐齐,用一根橡皮筋箍着,塞在棉衣内侧的口袋里。那是她全部的积蓄,也是蒋菲菲给她的“封口费“——用她女儿换来的钱。
    窗口里的售票员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去哪?”
    沈月张了张嘴,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她盯着售票窗口上方那块褪色的电子显示屏,上面滚动着一排排城市名字: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昆明……
    每一个名字都代表一个陌生的远方,一个她可以从头开始的地方。
    “去……去昆明。”
    话一出口,她的眼眶就红了。
    昆明。她从来没去过昆明。她选这个城市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因为它是列表上离东乐市最远的地方之一。远一点,再远一点。远到蒋菲菲找不到她,远到她不会忍不住跑回来看女儿。
    售票员啪地一声打出车票,递了出来。
    沈月接过车票,看了一眼——明天早上六点十五,K字头,硬座,全程三十六个小时。
    三十六个小时。够了。三十六个小时后,她就会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做过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失去了什么。
    她把车票小心地折好,放进棉衣口袋,和那五万块钱放在一起。然后她转身走出了火车站。
    东乐市的十一月已经很冷了。北风从火车站广场的空旷处灌过来,刮得人脸生疼。沈月裹紧了棉衣,低着头快步往前走。她不敢抬头,因为她怕自己一抬头,就会看到火车站对面那条路——那条路通往市妇幼保健院,通往她女儿出生的地方。
    她沿着站前大道一直走,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拐进了一条背街的小巷。她租的房子就在这条巷子的尽头,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月租一百八十块。
    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耳朵有点背,不爱说话。沈月租下这间屋子的时候,老太太只问了一句:“一个人住?”
    “嗯。”
    “做什么工作的?”
    “在超市当收银员。”
    老太太就没再问了。沈月觉得这间屋子挺好,安静,偏僻,没人注意。
    她推开那扇掉了漆的木门,走进屋里。屋里很暗,只有一扇朝北的小窗户,透进来一点灰蒙蒙的光。一张单人床,一张折叠桌,一把塑料椅子,这就是全部的家具。
    沈月把门关上,靠着门板慢慢滑坐到地上。
    她没有开灯。
    黑暗中,她从口袋里掏出那张车票,借着窗户透进来的微光,又看了一遍。
    明天早上六点十五。
    她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女儿的脸。那张小脸她只见过一次——在产房里,护士把那个皱巴巴的小婴儿抱到她面前的那个瞬间。那个瞬间只有几秒钟,护士很快就把孩子抱走了。
    几秒钟。
    那是她和女儿唯一的相处时间。
    沈月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她用袖子擦了一把,但眼泪越擦越多,根本止不住。
    她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一抖一抖的,压抑着哭声。她不敢哭出声,怕隔壁的房东老太太听到。
    哭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她才慢慢抬起头。
    她看着手里那张车票,看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身,走到折叠桌前,把车票放在桌上,用手掌把它抚平。
    明天早上六点十五。她必须走。她不能再留在这个城市了。留下来只会给自己招来麻烦,给蒋家招来麻烦,给女儿招来麻烦。蒋菲菲说得很清楚——拿了钱,离开东乐市,永远不要回来,永远不要和女儿相认。
    这是交易。她用女儿换来了五万块钱和一条命。
    她应该走的。
    沈月把车票拿起来,放进棉衣口袋。然后她脱掉棉衣,叠好,放在床头。她关上窗户,拉上那块洗得发白的窗帘,躺到了床上。
    床板很硬,硌得她后背疼。但她不在乎。她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
    走。明天必须走。
    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壁上有一道裂缝,从墙角一直延伸到半腰高。她盯着那道裂缝,像盯着一条通往某个地方的路。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梦里,她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很小,很轻,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猫。她低头看着婴儿的脸,但那张脸是模糊的,她怎么也看不清楚。她想看清,她拼命想看清,但那张脸就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永远差那么一点点。
    “妈妈……”
    婴儿开口说话了。
    沈月猛地醒了。
    她大口喘着气,浑身是汗。屋里一片漆黑,窗帘缝隙里透进来一线微弱的路灯光。她伸手摸了摸枕头——湿的。
    她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电子闹钟。凌晨三点四十七分。
    她再也睡不着了。
    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听着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声。每一声都让她心跳加速——她总觉得那是蒋菲菲派来的人。
    六点钟,天还没亮,她就起了床。
    她穿上棉衣,把五万块钱和车票装好,站在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
    只要推开这扇门,走二十分钟到火车站,坐上那趟六点十五的列车,三十六个小时后,她就是另一个人了。
    她的手在门把手上握了很久。
    然后,她松开了手。
    她转过身,走回床边,坐了下来。
    她从口袋里掏出车票,又看了一遍。然后她把车票撕成了两半,又撕成了四半,再撕成了碎片。碎片像雪花一样飘落在地上。
    她不走了。
    她做不到。
    她可以不去认女儿,可以不出现在女儿的生活里,但她做不到彻底离开这个城市。因为只要她还在这个城市,她就还有可能——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眼。
    看一眼那个她用命换来的小生命。
    哪怕隔着一条街,隔着一个人群,隔着一段她永远无法跨越的距离。
    只要能看一眼,就够了。
    沈月没有离开东乐市的消息,在当天下午就传到了蒋菲菲的耳朵里。
    蒋菲菲坐在自家别墅二楼的书房里,手里端着一杯刚泡好的龙井。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丝绒睡袍,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看起来像是刚午睡醒来。
    “她没走?“蒋菲菲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问今天天气怎么样。
    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是蒋菲菲手下最得力的“办事人“。
    “没走。“,“今天早上六点的火车,她没去。我让人在火车站盯了一上午,没见到她的人。”
    “她退票了吗?”
    “没有。票还在她身上,不过已经撕了。我的人看到她把碎纸片扔进了巷子口的垃圾桶。”
    蒋菲菲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抿了一口。
    “有意思。“她说,嘴角微微上扬,但眼神里没有任何笑意,“她撕了车票,却没离开东乐市。她是想留下来,还是没勇气走?”
    “应该是放不下孩子。“,“我的人观察到,她每天下班都会绕道经过市妇幼保健院附近。不是进去,就是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站一会儿,然后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七十七章沈月没有走(第2/2页)
    “每天?”
    “每天。风雨无阻。有时候站十分钟,有时候站半个小时。有一次下雨天,她撑着伞在那站了快一个小时,衣服都淋湿了。”
    蒋菲菲放下茶杯,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几下。
    “这个蠢女人。“她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她早就料到沈月不会甘心离开。一个母亲,怎么可能真的放下自己的孩子?蒋菲菲虽然没有孩子,但她太了解那种感觉了——那种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孩子、恨不得替孩子挡下世间所有风雨的感觉。
    但蒋菲菲和沈月不一样。
    沈月只会用眼泪和软弱来解决问题。在蒋菲菲看来,沈月就是一个被感情冲昏了头脑的小护士,天真、愚蠢、不自量力。
    “她现在住在哪里?“蒋菲菲问。
    “城郊,火车站北边的一条背街小巷。月租一百八的小单间。房东是个耳背的老太太。”
    “工作呢?”
    “在城郊的一家私人小超市当收银员,月薪四百块。”
    “四百块。“蒋菲菲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屑,“五万块钱她不动,靠四百块一个月的工资活着。她是在等什么?等我回心转意,把女儿还给她?”
    周成没有回答。这种问题不需要他回答。
    蒋菲菲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是她家别墅的花园,深秋的花已经谢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远处,东乐市的天际线在暮色中变得模糊。
    “你觉得,沈月留在东乐市,对我、对蒋家,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一个隐患。”
    “什么样的隐患?”
    “一个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对蒋家的名声、对你哥哥的政治前途,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还有呢?”
    “她每天都在妇幼保健院附近转悠。时间长了,难保不会碰到什么人,不会说些什么不该说的话。”
    蒋菲菲转过身。
    “所以,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办事人沉默了几秒。
    “让她离开东乐市。如果她不愿意……“他停顿了一下,“那就让她不得不离开。”
    蒋菲菲看着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不。“她说,“让她离开太便宜她了。她以为撕了车票就能留下来?她以为躲在城郊的小巷子里,我就找不到她?”
    她走回书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支钢笔和一本记事本。她翻开记事本,在空白页上写了两个字:
    解决。
    “给她一段时间。“蒋菲菲一边说,一边把钢笔帽盖好,“让她以为自己安全了,让她放松警惕。等到冬天,人最少的时候,再动手。”
    “怎么做?”
    “到时候再说。“蒋菲菲把记事本合上,放回抽屉,“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盯着她。她见了什么人,去了什么地方,说了什么话,我都要知道。”
    “明白。”
    “去吧。”
    办事人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书房。
    蒋菲菲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那杯已经凉了的龙井,一饮而尽。
    茶是苦的。但她早就习惯了苦味。
    深秋来得格外早。
    十月底,东乐市就下了第一场霜。城郊的小巷子里,路面上的积水结了一层薄冰,踩上去咯吱作响。沈月裹着那件洗了无数遍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棉衣,低着头快步走在巷子里。
    她换了一份工作。超市的老板娘嫌她总是心不在焉,把她辞了。她又在城郊的一家小饭馆找了一份洗碗的工作,月薪三百五,包一顿午饭。
    三百五。比超市还少了五十块。但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家小饭馆离妇幼保健院只有两站公交车的距离。
    每天下班后,她都会坐两站公交车,在妇幼保健院对面的公交站下车。然后她会在人行道上站一会儿,看着医院的大门。
    她不知道女儿现在在哪里。蒋菲菲把孩子带走了,说是要带回蒋家养。沈月不知道蒋家在哪里,也不知道女儿现在叫什么名字。她只知道,那个孩子还在这座城市里,还在呼吸,还在长大。
    这就够了。
    有时候,她会看到年轻的父母抱着婴儿从医院里走出来。每次看到,她的心都会揪一下。她会盯着那个婴儿看很久,直到那对父母走远,消失在街角。
    然后她会转身,坐公交车回她的小屋。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沈月的生活简单得像一杯白开水——上班、洗碗、看女儿、回家、睡觉。她不和人交往,不去任何热闹的地方,甚至连电视都不看。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
    她以为这样就可以一直活下去。远远地看着女儿,不打扰,不相认,就这样安静地、卑微地活着。
    她错了。
    十一月十七号,星期三。沈月下班比较晚,小饭馆晚上九点才关门。她收拾完厨房,和老板娘打了声招呼,走出了饭馆后门。
    巷子里没有路灯,只有远处居民楼里透出来的零星灯光。沈月打开手电筒——那是一个很旧的手电筒,光很弱,只能照亮脚下的路。
    她加快了脚步。这条巷子她走了两个多月了,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但今晚,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身后有脚步声。
    她停下脚步,身后的脚步声也停了。
    她继续走,脚步声又跟了上来。
    沈月的心跳开始加速。她不敢回头,只是攥紧了手电筒,加快了脚步。
    巷子的尽头是一条更窄的小路,通往她住的那条背街。她几乎是小跑着拐进了那条小路——
    然后她看到了。
    小路的前方,站着三个男人。
    他们穿着深色的衣服,站在路中间,像三堵墙一样挡住了她的去路。中间那个最高大的男人点了一根烟,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一明一灭。
    沈月停住了脚步。她的第一反应是转身跑,但她刚转过身,就发现身后也站了一个人。
    四个人。
    她被包围了。
    “沈小姐。“中间那个高大的男人开口了,声音低沉而平静,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打招呼,“请跟我们走一趟。”
    沈月的手电筒掉在了地上,光柱在地上晃了几下,灭了。
    “你们是谁?“她的声音在发抖,但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我们是蒋小姐的人。“男人说,“她有些事情想和你谈谈。”
    蒋小姐。蒋菲菲。
    沈月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但她以为至少还有时间——她以为只要自己安安静静地待着,不惹事,不靠近蒋家,蒋菲菲就不会再找她的麻烦。
    她太天真了。
    “我不去。“沈月说,“我没有什么好和她谈的。”
    “沈小姐,“男人弹了弹烟灰,语气依然平静,“我建议你不要让我们为难。蒋小姐说了,请你过去坐坐,聊聊天。仅此而已。”
    “我不信。“沈月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撞上了身后那个人的胸口。她猛地往前一冲,想要从三个人的缝隙中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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