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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秦知儒满脸黑线,飞起一脚就踹到了张万贯的屁股上,结果他的右脚在短时间内就失去了知觉,愤怒令人冲昏头脑这句话真的不假,比如这一次秦知儒就忘记了张万贯穿着铁甲这个事实。
所以说秦知儒直接一瘸一拐的走到了李常杰的面前,看着眼前这个虚弱到半死不活的男人淡淡说道:“我觉得你不是李佛玛,你是李常杰对不对?”
李常杰强忍住身体的疼痛,咬着牙问道:“为何这么说?”
“因为李佛玛不会以身犯险的,他很聪明,有乍斗之前的案例,他觉得自己不需要拼命,换句话说,他活着的价值才是最大的。所以现在待在这里为了他为了越人为了交趾心甘情愿拼命的人,只有你李常杰了。”秦知儒淡淡说道。
李常杰咧嘴笑了笑:“是啊,不错,我王本来只想为了百姓好好当一个平平安安的国王罢了,是我不甘寂寞,挑起了这么一场愚蠢至极的大战。不仅仅给你们雷州商号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更是让我越人百姓恨之入骨。”
秦知儒跳着脚坐到了旁边破败的栏杆上,虽然与李常杰挨得很近,但丝毫没有担忧的意思。
“你后半句我很赞成,这场愚蠢的战场给我们雷州商号带来了不小的损失,粗略的计算一下,大概又一千万贯左右吧,不过还好,情报司的人早就预见了这样的事情会发生,所以提前做了一定的止损,只不过没有想到你的手段会如此的酷烈。
也正是因为你手段的酷烈,所以才成了孤家寡人,被自己民族百姓背叛的滋味儿不好受吧?但这正是百姓们的选择,他们只是单纯的想要过上好日子罢了,在这个民智未启的年代里百姓所想的事情其实很简单,谁能够让他们吃饱吃好就可以,无论谁统治并没有什么区别不是吗?
而且啊,你所谓的民族大义也只是你所谓的,对于大部分跟随你的人来说,他们都只是想要保留自己既得的利益罢了,通过压迫百姓得来的意义!”
秦知儒缓缓俯下身子,居高临下的看着李常杰,竟是有股莫名的威势与压迫感:“不要以为我是傻子,你与那李佛玛就是唱双簧而已。
李佛玛也是这东南的枭雄,怎么可能甘心堕落呢?你所做的一切他都知晓并且暗中支持罢了,若是胜了,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可若是输了,那么也就是牺牲你一个李常杰罢了,只要他李佛玛还在,那终究还有希望对不对?”
李常杰看着秦知儒那双明亮的眸子,面上虽然没有表情,但心里已经惊起了惊涛骇浪,他想不明白眼前这个好看的少年人为何会给他如此大的压力,为何他所说出来的话竟是完全吻合!但是李常杰并没有急着反驳,他知晓在面对这样的对手时,说什么都显得无力。
秦知儒打了个哈哈,身体后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继续说道:“你不必说什么更不必辩解什么,我不会听,也不会相信,反正啊你要知道,我们所想要做的是长久的统治这块土地,并非是像你们所做的那样,如同割韭菜一般,劫掠一番之后便就此离去。
不可否认的是这里的土地是如此的肥沃,但却给了你们这帮不思进取的,从现在开始包括以后,这一片土地将正式由我们汉人来接手,并且会使得这片土地上所有的人都幸福的生活下去。
所以维稳必然是第一要素,因此你那个拼命守护的王上-李佛玛,我们是绝对不会动他的,不仅不会动,甚至会好吃好喝的供着,这年头吉祥物可不好找啊,乍斗那是没办法,他一心求死而已,而且占城也确实不需要国王了。”
在听到前半段话的时候李常杰就已经失神了,他根本不在乎后面如何对待李佛玛了。
青筋渐渐在李常杰的脑袋上凸显出来,看得出来他很是愤怒,但不断颤抖的双手又显现出了他的无力与痛苦。
“你们是想要将我们亡国灭种啊!难道你以为我们越人之中就没有有识之士看清楚你们的阴谋嘛?你以为两个民族就可以和平共处嘛?!太天真了!”
“错!我从未曾说过两个民族,从始至终我们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华夏!我会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我们同根同源,无论是汉人也好越人也罢,还是那些生活在岛屿上未开化的土人,大家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祖先,那便是炎黄,我们也属于同一个民族,华夏!”
李常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颤声道:“你不会得逞的,这不可能做到。”
秦知儒双眼之中满是星光,即便此时大雨倾盆,但他依旧张开双臂迎接着这雨水的洗礼。
”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我会让每个愿意成为华夏民族的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有着自己的土地,有着吃不完的粮食,还有隔三差五的肉食,我们不会有高额的赋税,不会有压迫百姓的官员,孩子有学上,女人也有工作,只要稍稍努力一下,便可以过上在你们这里数代人都不会过上的好生活啊!“
李常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知晓秦知儒说的都是真的,或者说仅仅用了三年雷州商号便已经实现了上述的一半,若是给这些百姓自己选择的话,他们一定会选择雷州商号啊!
不对,是越人百姓已经做出了选择,从他一开始布置层层抵抗的战略意图时,他便已经发现,雷州商号势力退出后,越人百姓竟是依旧拥护他们,并且堂而皇之的哦对李常杰进行了背叛!
可以想见,若干年下去,他们所需要做的便是对幼儿的再教育,当这些半大的孩子学着汉人文化长大之后,他们怎么可能还记得什么是交趾?什么是越人?他们真的会觉得自己就是华夏人吧!李常杰想到这里,哀莫大于心死,雨越下越大了,偌大的雨滴落在身上击打的生疼,而他的视野之内已经看不到了厮杀的痕迹,隐约之间他似乎看到了胡明那破破烂烂的尸体静静的躺在地上,任凭雨水击打。
越人败了,他李常杰也彻彻底底的败了,甚至到了现在这种情况,他们都没有给雷州商号造成较大的损失。
当然了,若是名义来说这场战争越人还是有收获的,比如说在东线西线取得的胜利,越人降军被他们打的节节败退,斩首数千级,在面对占城仆从军的进攻时,越人军队也是展现出了顽强的战斗力,双方打得有来有回,虽然死伤惨重,但占城人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并且始终未能攻入占城。都是好儿郎啊!明明都很强的!可是为何在面对张万贯亲自统领的大军时就是如此溃败的局面呢?
李常杰惨笑一声,即便自己上万精锐与对方五千人对战,顶多对他们造成了五百多人的伤亡,而且这里面至少有四百多人死的是越人,至于张万贯手中后来那支两千人的汉人队伍,伤亡顶多控制在了一百人以内,这是一支多么狡猾而又强大到恐怖的战力啊!
可能这就是汉人的实力所在吧,也是雷州商号与秦知儒如此自信的原因。
是的,李常杰看向就站在自己旁边的秦知儒,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模样,他身边跟随的精锐甲士距离他们之间足足有五步的距离,距离最近的是一个没有着甲,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在这暴雨天气中徒劳的举着一柄油纸伞,已经被暴雨击打的只剩下伞骨了,可他依旧努力的躲在那为数不多的伞页之下,固执而又倔强,给人看起来很是可怜的同时又觉得不太聪明的样子。
李常杰突然笑了,他那本来有些塌陷的胸膛猛的鼓起,本来颤巍巍身子刹那间挺拔了起来,苍白的面容在一瞬间有了些许的血色,他啊,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就好似回光返照一般!
下一刻,李常杰双腿骤然乏力,大片泥泞的土地被他翻起,倾盆的暴雨形成了一道密集的帘幕,此时被他撞个粉碎。
他距离秦知儒不过两步远的距离,骤然爆发之下一个呼吸便能够来到他的身旁,而李常杰那双并不粗壮的臂膀仅仅需要半个呼吸的时间便能够摸到秦知儒的脖颈,而后轻轻一动,就能将这眉清目秀的少年人呼吸打断,届时应当会出现一声清脆的响声。
那修长的脖颈会以奇异的姿势扭曲开来,因为李常杰动作太快的缘故,可能他的嘴角还残存着笑容,就是那种胜利在望的征服者对被征服者满意的笑容,这该是多么值得讽刺的一件事情啊!
无论是笨重的张万贯还是五步之外的侍卫,都将无法阻止李常杰的行动,就在李常杰冲刺到秦知儒身侧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甚至已经看到了张万贯那愤怒而又惊愕的神情,以及那些侍卫绝望的怒吼,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