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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这里是大明(第1/2页)
(很多书友发现昨日其实就是结尾,其实是的,是一个留白的结尾,今日写的第二个结尾。)
“郑一官,你不得好死!”
怒吼声被海浪淹没,趁着海雾看不清,数十个善水的勇士,驾着七八艘小船,疯狂的朝着对面的海船冲去。
“郑芝龙,海龙王不会放过你的.....”
“你们这些狗官,老子就算死了,也会把你们拖下去!”
“畜生,你们这一群畜生啊!”
船舱里堆积着棉絮,棉絮裹着火油,棉絮之下,一排排火药弹密集的排列着,乘着顺风,直冲对面那一排舰船。
“勾上去,快,勾上去.....”
快船最前面固定着带着倒刺的铁锥,顺着风,它们像牛虻一样贴了上去,伸出尖锐的口器,死死地咬在甲板船的船舷边上。
“点火,跳,快!”
大火升起,片刻之后,数丈高的海浪撕开迷雾跃上高空。
轰隆隆的巨响席卷海面,把海雾撑开一道大大的口子。
“打扫卫生,把脑袋割下来!”
“遵命!”
梦十一拿起笔,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
在红色的印记之下,李魁奇、杨六、杨七、褚彩老、钟斌、刘香这些人名被色彩覆盖。
这些纵横大海的海盗,无一例外,都和濠镜澳红毛鬼有勾连。
搁下笔,梦十一端起茶碗给了身边人。
冒着热气的香茶入手,郑芝龙心里百般不是滋味,小抿一口。
“好茶!”
“你的儿子不用担心,此间事了你就会见到他,别的不敢答应你,但这个事我敢拍着胸口给你打包票!”
“谢谢陈大人!”
福建巡抚熊文灿派来的卢毓英站在后面,此刻他有些激动。
郑芝龙是他招安的,余令是个大方的人。(崇祯元年,卢毓英招安郑芝龙)
如今匪患尽除,一份可靠且安心的战功稳稳地落入手心。
作为中间人的他,这一次他会得到超乎想象的赏赐。
郑芝龙没有拒绝的权力。
以前想着招安后自己纵横海上的愿望就会实现,奈何刚被招安天就变了。
那些大户突然就不亲近自己。
不光如此,那些能给自己及时传达消息的教堂也出了问题,消息彻底直接断绝,没有了陆地上支持......
郑芝龙这一帮子人的眼睛就看不清。
这些人才是他的底牌。
陆地上有任何风吹草动,任何和他有关的政令,他就能立刻知道,
因为好些官员借着信教的名义搞走私,他们会帮自己。
生活在海上,最怕的就是大明海军。
如今变天了,一只眼睛被军靴踩爆,衙门的消息断绝了。
另一只眼睛被那些武僧硬生生地戳瞎,教堂被烧毁。
也正是有了这群在衙门的官员,分布在各处的教堂做眼线,郑芝龙的生意越做越大。
他懂红毛鬼的番语,倭奴语,在大海上,他就是中间人。
无生意可做时便劫掠当海盗,控制了航线后向过往商船收“保护费”。
有了雄厚财力后,他接受明朝招安成为官员,实则想利用官方身份彻底的垄断海上贸易。
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十八岁那年他闯荡蚝镜澳,遇到了一个名为尼古拉的葡萄牙富商,跟着他入了教。
这个神父很喜欢他,取教名贾斯帕。(非杜撰,所以南明史不敢看,越看越觉得难受。)
在这个时候,他学会了航海知识、知道贸易航线。
因为他是大明人,懂各种语言,他顺利的攒下了第一笔资本和人脉。
天启四年,他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当“通事”,带着船队替荷兰人截击西班牙船只。
在这个过程中,他摸清了洋人的战术弱点和舰船的火力分布。
但他还是不敢和大明打。
因为洋人和大明打过好多回合,每次都输,赚的钱全被当作了赔款。
所以,他想招安,想洗白,想借助大明的力量来成为海洋霸主。
陆地是根,结果根被一个叫做阎应元的人捏住了。
任何官员,任何大户,只要胆敢和海上的海盗有勾连,只要发现,不用审问,直接以叛国罪处理。
按照《大诰》,直接夷三族。
郑芝龙手底下有儿郎数千人。
原先的时候和倭奴关系很好,部下杨天生多次鼓动起兵夺取倭奴政权。
结果被人告密。
因为这个事,他和倭奴的关系就变得不好。
倭国他不敢去,于是他手底下这群人吃喝拉撒就全靠这边养活。
如今,大户却和他划清界线。
直到此刻,梦十一才发现令哥讲的那些事情不是在胡说八道。
南方这边的某些大户已经不配为人,养寇就算了,还在卖国。
教堂,红毛鬼,豪商,海盗......
把这些串联起来,梦十一发现,这些人的背后都被一根看不着的丝线牵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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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着线的人竟然都是官员,大明的官员。
“郑大人,说说教堂!”
“翻译,买办和情报站!”
郑芝龙的干脆让梦十一忍不住舔了舔牙齿,抬起头,对着众人轻声道:
“传令,从此刻起断绝濠镜澳的所有物资。”
说罢,梦十一扭头看向了郑芝龙:
“郑大人,准备回京吧!”
郑芝龙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权利,连犹豫的权利都没有。
只要胆敢说半个不字,没有大户支持的他们,就算跑到大海里,最后也是死路一条。
他明白他这是被卖了,成了那些官员向余令表忠心的投名状。
教堂被毁,那些来不及销毁的证据就是悬在头顶的大刀。
大海的战争还在继续。
坐着船往北走,看着那一艘艘正在试水的舰船,郑芝龙明白,这大明变天了。
今后的这些船会像镰刀一样去收割,会把大海变成供养大明的稻田。
自打进了京城,郑芝龙就再也出不去了,他要当富家翁了。
余令见他了,也仅仅是一面而已,之后就抱着他的儿子郑森离开了。
余令没有时间去看什么海盗之王。
“上一次海边来信是什么时候?”
“二十五日之前!”
余令眯着眼看着地图,喃喃道:“怕是开始了!”
十月,金门料罗湾美的不可方物。
红毛鬼的夹板船停在湾口,船身高大,炮口黑洞洞地对着岸,剑拔弩张。
“尊敬的大明国大人,你不能没契约精神,这块土地是我们花了五百两银子租借的!”
梦十一闻言哈哈大笑:
“五百两啊,这么大的一个港口就五百两,我不信!”
“我要见你的大人!”
“这里,我就是大人!”
“真的是五百两,加上火耗十五两,一共是五百一十五两!”
这五百两是真的,是给朝廷的。
可这块地真实的价值是不可估算的,海盗,大户,官员,都通过这里进出货物。
“传令,火船准备!”
信使知道事情不可挽回,大声道:“野蛮人,你们这群野蛮人!”
翘嘴笑了,这群人和那些人都一样。
有求于人的时候的,你是大人;发现你不好说话的时候,你就是野蛮人。
反正错的都是别人,自己一点错都没有。
信使跑着离开,翘嘴端起火铳,砰的一声响,信使的头盖像是挨了刘宗敏一刀,直接被掀开。
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火器升级了,膛线找的银匠刻出来了。
优点是可以打的很远,缺点就是这玩意造价高,刨膛线难,造子弹更难。
“告诉司长命和小枣,我来堵住海上,日落之前,他们必须拿下港口!”
“遵命!”
司长命卖包包的梦实现不了,余令根本不让他离开,他是草原的英雄,是特意树立的大旗,今后要进内阁的。
去卖包生意要是好倒是没啥,要是不好,余令不就又成了小说里的大反派?
“打!”
数百来条小船被推下水,船舱里填满干草、硫磺,火油和火药。
船尾只留三人,二人摇橹,一人控帆。
风向正好。
火把一亮,小船依次点着,火从舱里窜出来,数百个巨大的火球在海面滚动起来。
红毛鬼开炮,大炮轰散了不少火球,奈何火球太多。
轰轰的爆炸声响起,溅射的火油如天女散花一般魅力。
火船贴着大船舷板,烧着了帆缆,桅杆被火烧断,带着上面的人,扑通一声倒进海里,带起一大片水汽。
才露头,一丈多长,绑着矛尖的长竹竿朝着脸就捅了下来。
有水手想灭火,砰的一声响,毛发旺盛的他捂着胸口进了大海里。
“他们的火铳不需要捅一捅么?”
“为什么他们的炮会打的比我们的还远?”
战鼓声响起,港口那边也动了起来,喊杀声震天。
大明的兵船趁乱靠帮,这一套他们贼熟,只要跳帮,那就是大胜就在眼前。
大船并靠,震天雷拼命的往里扔,手艺高超者,能直接扔到红毛鬼的炮管子里。
“桅杆倒了,上啊兄弟们!”
喊声震天,踩着倒塌的桅杆,众人开始跳荡登船。
短刀、长矛,火铳,甲板上一片喊杀声。
太阳斜过山头时,红毛鬼撑不住了,齐刷刷的跪地,准备再次赔钱了事。
在他们看来,这块地的租金怕是要涨。
可教会派来的那个总督却明白,他们失败了。
“这是一块满地都是黄金的土地,可人人都失去了信仰!”
一双大手揪住了他的长发,狠狠的往下一拽,露出脖颈!
利刃慢慢的划过,鲜血顺着口子往外喷涌。
“咳咳,神,你为何抛弃你的信徒!”
“这是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