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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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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合规作战室四面时钟开始同步运转的第三天,方程在新加坡办公室收到了一份从爪哇商城转来的加密邮件。邮件发件人是蔡总,附件是一份标注着「紧急——法务协助请求」的PDF文档。文档内容不是关于蔡总自己的项目——他的天罡应用兼容性测试云平台在架构调整后已稳定运行了三周——而是关于爪哇商城平台上三家使用天罡Edge模组的本地初创企业。
    这三家初创企业分别做智能农业传感器丶社区医疗终端和渔业冷链追踪设备,团队规模都在十人以下,没有自己的法务人员,甚至连正式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都没签过。三家企业在过去两周内分别收到了来自同一家北洲专利持有公司的警告函,函中声称它们在天罡Edge平台上开发的应用侵犯了该公司在边缘计算设备数据预处理领域的四项专利权,要求每家企业在三十天内支付专利许可费或停止使用相关技术。
    「这家北洲专利持有公司我查过。」蔡总在邮件中写道,「它是火龙联盟中一家大型半导体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专利收购和诉讼许可。过去五年它在全球发起了超过两百起针对中小企业的专利侵权诉讼,其中百分之八十的案件在进入实质审理前以被告支付和解金结案——不是因为被告真的侵权,是因为被告付不起诉讼费。这三家爪哇企业加在一起的年营收不到两百万美元,对方要求的许可费是每家每年三十万美元。这不是专利许可谈判,是拿诉讼成本当武器。」
    方程把邮件转发给周明时,在附言中写道:「法务预警系统能抓供应链洗产地,能抓劳动合规偏差,能抓出口管制风险——但它抓不了这种事。因为这三家爪哇企业根本不是未来科技的子公司丶供应商或生态合作方。它们只是在天罡Edge平台上开发了应用,用了天罡的SDK和模组。法律上它们是独立主体,天罡生态对它们没有代理义务。但在生态治理规则的第六章第四条里写着——『生态参与者权益保护包括对弱势生态参与者的法律援助支持』。这条规则写了,但对应的制度还没建。」
    周明收到邮件时正在审核印巴节点常驻合规专员的最终面试结果。他把邮件读完,在法务预警系统的案例知识库中新建了一个分类标签——「生态参与者法务协助」。标签下的第一条记录就是蔡总发来的那三封警告函的扫描件。然后他给方程回了一封简短的消息:「第六章第四条是我起草的。我知道那条规则还没有对应的执行制度。这是制度债务。现在债权人上门了。」
    当周明在研发治理委员会紧急动议中提出讨论「中小企业法律援助机制」的议题时,用了「制度债务」这个词来描述问题的性质。他把那三家爪哇企业的情况投在屏幕上——每家企业的团队照片丶产品介绍丶年营收数据和收到的警告函要点——然后说:「天罡生态的装机量已经突破九千三百万,天罡许可商用授权签了第一单,生态合作基金首期九个项目在运行,孵化轮首批答辩完成。这些成就在生态大会的PPT上很漂亮。但生态的另一面是——在天罡Edge平台上开发应用的独立开发者和初创企业正在被专利诉讼武器当成靶子。打他们的不是技术竞争者,是专门收购专利然后靠诉讼费盈利的公司。这种公司在法律界有一个专门的名字——但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中小企业的法务能力缺失之上的。法务能力的不对等正在成为天罡生态中最弱势参与者的系统性风险。」
    苏黛在周明发言结束后问了一个她认为必须首先澄清的问题:「这三家爪哇企业的困境是真实的,但未来科技介入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它们不是未来科技的子公司,不是生态合作基金的受资方,不是天罡许可商用授权的签约方。它们只是在天罡Edge平台上开发了应用。如果我们替它们出头,对方会说未来科技在干预独立企业的法律事务。如果我们不出头,第六章第四条就是一个空条文。空条文比没有条文更糟糕——因为它给了人期待,却不给人兑现期待的制度。」
    方程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从新加坡办公室的加密终端上调出了天罡Edge平台的开发者协议——那份每个开发者在注册天罡Edge开发者帐号时都必须点击「同意」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的第十七条写着:「开发者在使用天罡EdgeSDK和模组开发应用时,如因使用天罡Edge提供的基础技术接口而受到第三方智慧财产权侵权指控,天罡生态运营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证据支持,协助开发者证明其技术实现的独立性和合法性。」方程把这一条投在屏幕上:「协助义务已经在合同里了。但我们过去只提供了技术证据支持——帮开发者导出开发日志丶提供SDK授权时间戳丶在兼容性认证报告中附上技术独立性声明。我们没有做过任何法律层面的主动援助。现在的问题是:技术证据支持够不够?如果不够,法律层面的援助边界在哪里?」
    陈醒在会议进行到四十分钟时走进了六号会议室。他没有坐到自己惯常的位置上,而是站在白板前,把周明提出的「制度债务」和方程引用的第十七条并排写在了白板的左右两侧。然后在中间画了一个问号,问号下面写了一行字——「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
    「天罡生态从第一天起讲的就是『生态』。」陈醒在问号旁边画了一个圈,「生态和供应链的区别是什么?供应链是一层一层的合同关系,每一层只对上一层负责。生态是一张网——网上的每一个节点之间不一定有合同关系,但它们共享同一套技术标准丶同一个兼容认证体系丶同一个可验证信任机制。当网上最弱的节点被攻击时,整个网的韧性都会受影响。那三家爪哇企业不是未来科技的供应商,但它们是天罡Edge平台上第一批敢用我们的模组做创新的小团队。如果它们因为付不起诉讼费被迫和解丶被迫下架丶被迫关门,天罡Edge平台对全球初创企业的吸引力就会腰斩。不是因为技术不好,是因为法务不安全。」
    他转过身,在白板上画了一张制度设计的树状图。树干是「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分出三根主枝——「援助对象范围」丶「援助内容边界」和「资金来源与管理」。
    「援助对象范围。」陈醒在第一根主枝下列出两条原则,「第一,在天罡生态平台上注册并活跃开发的独立开发者和初创企业,年营收低于一百万美元,员工人数少于五十人。第二,面临的智慧财产权侵权指控直接涉及天罡生态技术接口的使用,而非开发者的独立技术实现。第一条界定谁有资格获得援助。第二条界定什么情况下的援助是生态责任而非越界干预。」
    「援助内容边界。」陈醒在第二根主枝下列出四条,「第一,技术证据支持——这是我们在第十七条下已经在做的事,纳入援助中心之后继续做丶做得更系统化。第二,法务谘询——由援助中心聘请的专职法务顾问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初步法律意见,包括侵权指控的初步分析丶应诉策略评估和和解方案风险提示。第三,律师费用基金——在初步法律意见判断侵权指控缺乏实质依据时,援助中心从专项基金中拨款资助中小企业聘请当地持牌律师应诉,资助金额上限根据案件复杂度和当地诉讼成本逐案评估。第四,判例与策略共享——将援助中心资助的每一个案件的诉讼策略丶证据组织和判决结果脱敏后纳入公开知识库,让以后遇到类似问题的中小企业可以复用前人经验。」
    「资金来源与管理。」陈醒在第三根主枝下列出三条,「第一,初始资金从产业链弹性预算中划拨五千万作为援助中心专项基金种子池。第二,接受天罡许可商用授权收入注入——商用授权收入的百分之五固定注入援助中心基金。第三,接受生态合作基金孵化轮回注收入中未来科技自留部分的百分之十注入。基金管理由生态治理委员会下设的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专项委员会独立管理,援助审批权在专项委员会,不在未来科技管理层——防止援助被用于商业目的。」
    周明在陈醒画完树状图后,在「援助内容边界」的第二条旁边加了一个脚注。脚注的内容是关于法律援助与商业法律服务之间的边界——这是周明在数据治理和合规审计中反覆遇到的制度设计难题在新领域的重现。
    「法务谘询的边界必须写清楚。」周明说,「援助中心的专职法务顾问提供的初步法律意见不构成正式的律师-客户关系,不享有当地法律下的律师-客户特权保密保护。专职法务顾问的角色是『筛查员』和『导航员』——帮中小企业判断这个案子值不值得打丶如果要打应该找哪个方向的专业律师丶大概需要多少预算丶有哪些替代方案。正式的法律代理必须由当地持牌律师承接。法律援助中心不替中小企业打官司——它帮中小企业找到能打官司的人,并且帮它们付一部分钱。」
    方程在新加坡的视频接入中举起了一份他刚刚草拟的援助申请流程表。流程表上画了五个步骤——第一步,受影响企业在援助中心线上平台提交援助申请,附警告函或起诉状副本。第二步,援助中心专职法务顾问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分析,出具初步法律意见书。第三步,初步法律意见书判断侵权指控缺乏实质依据的,提交专项委员会审批律师费用基金资助额度。第四步,获批后由受援企业在当地持牌律师中自行选择代理律师,援助中心与代理律师直接签订费用支付协议,费用不经过受援企业帐户——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第五步,案件结束后代理律师提交结案报告和财务决算,援助中心将案件摘要脱敏后录入公开知识库。
    「不经过受援企业帐户。」方程在第四步的说明中专门强调了这一点,「这不是不信任受援企业。这是保护受援企业——如果资金经过企业帐户,对方律师在证据开示时可以申请调取企业的财务记录,把『接受未来科技资金』歪曲为『未来科技在幕后操纵诉讼』。资金从援助中心直接支付给代理律师,受援企业在财务上完全乾净。这笔钱在法律上不是给企业的资助,是给律师的代理费。」
    苏黛在流程表旁边批了一行字:「制度设计上的每一条隔离措施,都是在替受援者挡掉将来可能被攻击的角度。法律援助不只是给钱——是从给钱的方式到结案报告的措辞,每一步都在保护受援者不被二次伤害。」
    研发治理委员会对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方案进行了两轮审议。第一轮审议中,有委员提出援助对象的范围是否过于狭窄——将援助对象限定为天罡生态平台上的开发者,是否排除了那些尚未使用天罡技术但正在考虑使用的潜在生态参与者?苏黛对此的回答是:「援助范围必须与生态责任的法律基础相匹配。天罡生态对平台上开发者的援助义务有第十七条合同条款作为法律依据。对平台之外的企业的援助没有这个依据,越界援助不仅会被对方攻击为『不正当竞争』,还会把援助中心拖入无限扩张的泥潭。先把平台内的做好,做好之后平台外的人会自己走进来。」
    第二轮审议中,有委员提出了一个更尖锐的问题——援助中心资助的企业如果在诉讼中败诉,判决的侵权损害赔偿金由谁承担?周明的回答直接且不留余地:「由受援企业自己承担。援助中心只资助律师费和诉讼成本,不承担败诉赔偿金。这个边界的设定理由很清楚——援助中心是帮中小企业获得平等的法律代理权,不是替它们兜底商业风险。如果援助中心承担败诉赔偿金,会产生两个严重后果。第一,对方会把索赔金额越抬越高,因为知道未来科技在背后买单。第二,中小企业会失去应诉的审慎性——反正输了有人赔,为什么不打到底?只有让受援企业自己承担败诉后果,申请援助的决策才是经过真实风险评估的决策。」
    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方案在研发治理委员会以全票通过。通过的方案被编为一份代号为「萤火」的内部立项文件——取「萤火之光,在黑暗中为行者照路」之意。立项文件扉页上印着陈醒在讨论结束时写下的一句话:「法律援助不是慈善,是生态基础设施。正如兼容标准降低的是技术接入成本,法律援助降低的是法务接入成本。当技术成本和法务成本都被压到足够低的时候,中小企业才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和大企业竞争。」
    援助中心的筹备工作在方案通过后七十二小时内启动。苏黛将筹备工作分成了三条并行的任务线——第一条线是制度与流程搭建,由周明负责,在两周内完成援助申请审核标准手册丶专职法务顾问岗位说明和专项基金管理细则的起草。第二条线是人员招聘,由方敏负责,在全球范围内招聘三名具备智慧财产权诉讼经验的双语法务顾问,工作地点分别设在合城丶新加坡和爪哇。第三条线是试点启动,由方程负责,将那三家爪哇企业的援助申请作为援助中心试运行的首批案例,在制度文件全部落地之前,先用现有法务资源启动初步法律意见分析。
    方程在收到任务分配后,把蔡总发来的三封警告函和三家爪哇企业的技术文档打包发给了周明。周明在合城法务部抽调了三名专攻专利法的律师组成临时分析小组,用了一个周末完成了三份初步法律意见书。三份意见书的结论高度一致——北洲专利持有公司所主张的四项专利中,有三项的权利要求范围与天罡EdgeSDK的底层算法接口存在技术交集,但三家爪哇企业的应用仅调用了SDK的高层API,并未深入到算法层面。第四项专利涉及的数据预处理方法是天罡Edge模组出厂固件中预置的通用方法,三家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没有对固件做任何修改。
    「简单说——三家爪哇企业用的都是天罡的标准技术接口,没有触碰到对方的专利权利要求范围。」周明在工作日志中写道,「对方发警告函不是因为有胜诉把握,而是因为知道这三家企业请不起律师做技术比对分析。这是典型的『以诉讼成本为武器』的策略——它赌的就是中小企业在收到律师函的那一刻就慌了,不会有人去仔细分析专利权利要求和自身技术实现之间的对应关系。」
    初步法律意见书出具后的当天下午,方程通过加密视频与三家爪哇企业的创始人逐个沟通。沟通的核心不是告诉他们「你们没侵权」——这个结论在初步法律意见书中已经写明了——而是告诉他们接下来对方可能会采取什么行动,以及他们有什么选择。方程在沟通中反覆强调了一句话:「收到警告函不意味着你们必须付钱。警告函不是判决书。它是一封律师写的信,信里的指控需要证据支撑。在法庭认定侵权成立之前,你们有权继续运营自己的产品。」
    三家爪哇企业的创始人中,做智能农业传感器的那位年轻创始人——一个刚从爪哇理工学院毕业不到两年的工程师——在视频中问方程:「如果我们不理这封信,他们会起诉我们吗?」
    方程的回答是:「可能会。但如果起诉,他们需要向法庭证明你们的应用确实落入了他们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我们有初步技术分析表明你们的应用没有落入——这份分析可以成为你们应诉的核心证据。而且从他们过去五年的诉讼记录来看,他们在百分之八十的案件中不会把案件推进到实质审理阶段。他们赌的是被告在收到警告函时就和解。当被告拿出技术分析报告丶表示愿意应诉时,原告的诉讼经济帐就要重新算了。」
    三天后,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的线上申请平台在可验证墙的生态参与者服务专区正式上线。平台首页印着援助中心的五步申请流程图和援助对象资格标准,页面底部有一个简洁的蓝色按钮,按钮上印着一行字——「提交援助申请」。按钮下方有一段用六种语言标注的声明:「本援助中心由生态治理委员会独立管理。所有援助申请的审批标准丶审批结果和审批理由在可验证墙全程公开。援助资金的使用接受年度独立审计。」
    首批三家爪哇企业的援助申请在上线当天正式提交。方程亲自操作了申请流程——从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丶上传警告函副本丶到勾选援助内容选项——整个过程用时不到十五分钟。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了一个案件编号和一条存证哈希值,哈希值同步推送至可验证墙的法律援助专区。
    专项委员会在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了首批三份援助申请的审批。审批结果——全部获批,律师费用基金资助总额折合约四十万美元,覆盖三家企业在当地聘请智慧财产权诉讼律师的代理费和诉讼成本。审批书中特别注明:援助资金由援助中心直接支付给受援企业选定的代理律师,不经过受援企业帐户;受援企业需在案件结束后提交技术独立性最终验证报告——不是提交给未来科技,是提交给可验证墙的公开知识库。
    在援助中心筹备的同一周,陆瑾从日内瓦发回了一份关于欧洲中小企业法律援助模式的比较研究报告。报告研究了欧陆三个司法管辖区的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制度——德国的律师费用保险制度丶荷兰的创新企业专利诉讼互助基金丶以及北欧的大学法律诊所免费代理模式。报告的结论是:天罡生态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的设计,在全球范围内找不到完全对应的先例——因为它援助的对象不是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企业,而是跨越三十四个司法管辖区的天罡生态参与者。
    「这意味着援助中心的运营将面对一个全球法律冲突的微观缩影。」陆瑾在报告中写道,「同一个技术接口在爪哇不构成侵权,在欧陆可能构成间接侵权,在北洲可能构成诱导侵权。援助中心的技术证据支持必须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专利判例法进行定制化调整。这要求援助中心的法务顾问不只是懂专利法——还要懂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在专利间接侵权和诱导侵权认定标准上的差异。」
    周明在读完陆瑾的报告后,在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的制度手册中增补了一章——「跨司法管辖区技术证据协调指引」。这一章规定,援助中心在出具初步法律意见书时,必须同时评估受援企业所在司法管辖区丶警告函发出方所在司法管辖区和天罡Edge模组主要市场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专利侵权认定标准差异,并在意见书中将差异对案件可能走向的影响逐条列明。
    增补完成后,周明在工作日志中写了一行字:「法律援助的全球化不是把同一个法律意见翻译成六种语言。是用六种法律体系的目光去审视同一个技术事实。这个要求对任何法务团队来说都是极其苛刻的——但生态参与者在面对跨国专利诉讼武器时,需要的正是这种苛刻的援助。」
    在新加坡,方程在法律援助中心平台上线后的第一个周末,把蔡总和那三家爪哇企业创始人的第一次四方视频会议纪要整理成了一份案例摘要。案例摘要的标题是「法律援助中心首批案例——三家爪哇中小企业应对专利警告函的技术分析与法务策略」。摘要在可验证墙的法律援助专区公开,正文中隐去了企业的具体名称和产品细节,但保留了技术分析的完整逻辑链——从专利权利要求的逐条拆解,到天罡Edge技术接口的层级架构,再到三家企业的应用实际调用层级的技术比对。
    案例摘要的最后一段,方程写了一段话:「援助中心的建立不能消除专利诉讼武器。只要专利制度存在,只要诉讼成本不对等存在,拿诉讼当武器的人就不会消失。援助中心能做到的只有一件事——让挨打的人手里不再是空的。当你知道自己面对的一封律师函可以被拆解成权利要求对照表和技术独立性分析报告时,那封信就不再是一张必须付钱的帐单——它变成了一道可以被解答的题目。」
    在合城,陈醒在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运行第一周的简报上批了一行字:「萤火工程的首批火种已在爪哇点燃。下一个求助信号可能来自仰光丶来自万象丶来自拉各斯丶来自任何一个有开发者在深夜对着天罡Edge文档写代码的城市。援助中心的制度框架已经搭好,但要让它从『合城批准的项目』变成『全球开发者信赖的制度』,还需要时间丶案例和一次一次在法庭上证明——小企业不是没有侵权,就是没有侵权。不是因为弱小所以有理,是因为技术事实站在它们那一边。」
    简报的末尾,苏黛附上了援助中心下一阶段的三项重点任务——完成专职法务顾问的全球招聘丶建立六大司法管辖区的专利侵权认定标准资料库丶以及将首批案例的经验转化为面向天罡Edge全体开发者的智慧财产权自我保护指南。三项任务的完成期限分别标注在日历上——最近的一项截止日期是下周,最远的一项在两个月后。
    而在可验证墙的法律援助专区展板末尾,方敏新贴了一张照片。照片是在援助中心平台上线那天拍的——方程在新加坡办公室里,对着屏幕上那三份初步法律意见书的终稿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照片的画质并不清晰,是方敏从加密视频通话中截的图。但照片里方程的表情可以看得很清楚——那不是如释重负,是一种更安静的丶像是一个守夜人在漫漫长夜里终于看到同行者举灯走近时的神色。
    照片下方,方敏用她一贯的细致手写体写了两行字——「援助中心不是给中小企业一把刀。是让它们知道自己手里本来就有刀——那刀是技术事实和独立代码。援助中心帮它们把刀磨快,然后告诉它们怎么举起刀来招架。剩下的仗,还是得它们自己打。」
    而在日内瓦,陆瑾在收到首批案例摘要的翻译件后,将其提交给了联合检测验证工作组秘书处作为技术磋商的辅助参考资料。提交函的末尾,她引用了一句她在伦敦国际商法课堂上学到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是法律不应该因为当事人的财富多寡而倾斜。但当诉讼成本本身构成了准入壁垒时,平等就成了空话。法律援助的使命不是改变法律,是拆除准入壁垒。让每一个被起诉的人都能站在法庭上,用自己的技术事实说话,而不是用支票簿说话。」
    秘书处那位法律顾问在读到这段引用时,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了一行新备注。这行备注后来不知怎么传到了李明哲的耳朵里,内容是:「他们现在不是在应对质询,也不是在让质询失去意义。他们是在把每一次质询丶每一次诉讼丶每一次警告函,都变成一套可以被反覆使用的制度模板。他们不是在打官司——他们是在用法庭当车间,把诉讼经验加工成制度产品。」
    李明哲在听到这段话后,给周明发了一条消息:「陆瑾的提交函在秘书处引起了一些有意思的反应。火龙联盟方面的法律顾问开始意识到——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的建立意味着他们在专利诉讼武器上的不对称优势正在被系统性削弱。当一个小企业不再因为付不起律师费而被迫和解,专利诉讼就不再是收割工具,而是真正的法律对抗。他们接下来可能会换一种打法——不在法庭上打,在规则上堵。下一轮技术磋商中可能会新增关于『第三方诉讼资助』的议题。」
    周明在收到消息后,在法务预警系统的议题跟踪模块中将「第三方诉讼资助」标注为黄色预警级别。他在标注备注中写道:「预警系统跟踪到对方可能发起规则层面的反制。援助中心的制度设计已经预留了应对空间——资金不经过受援企业丶审批权不在未来科技管理层丶案件摘要脱敏公开。当对方攻击援助中心是『变相的第三方诉讼资助』时,这三条制度隔离就是最坚固的防火墙。但预警本身必须保持——对方的攻击角度永远比防守者预想的更刁钻。」
    窗外,造芯学院实训车间的灯光在夜色中准时亮起。宋瑾正在带着第二届新生做法律援助中心首批案例的技术比对还原练习——她把那三家爪哇企业的应用代码脱敏后做成了一套教学案例,让学生们自己分析天罡Edge技术接口的调用层级与那四项专利权利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学生们在实训车间里分成三组,每组面前摊着一台天权终端丶一份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和一份技术分析报告模板。宋瑾在三组之间来回走动,时而俯身看屏幕上的代码,时而用一支红笔在专利权利要求的关键词上画圈。
    教室后排的墙上,贴着一张宋瑾从可验证墙上列印出来的法律援助中心首批案例摘要。摘要旁边贴着一张她手写的便签,便签上写着她自己在案例教学中反覆强调的一句话:「打赢专利诉讼的第一步不是找律师,是看懂自己的代码和别人的权利要求书。律师帮你在法庭上讲清楚——但你要先自己看清楚。」
    便签被实训车间的穿堂风吹得微微晃动,露出贴在便签下面那张更早的便签的一角。那张更早的便签上,是宋瑾在智慧财产权进校园巡讲造芯学院首站时写下的一句话——「专利池不是让别人用你的东西,是让你知道你的东西在被人用。」两张便签并排贴在墙上,中间隔了几个月的时间跨度,但笔迹和墨水的颜色完全一致。
    而在合城法务部的海外合规作战室,四面时钟继续指向不同时区的不同时刻。新增的中东节点时钟刚刚挂上,时针指向当地时间午夜。屏幕上的红色预警暂时是零。方敏在当天的作战室值班日志末尾写道:「萤火工程首批火种点亮。下一个待办事项——等待第二批援助申请。申请可能来自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时区,作战室的四面钟里总有一面能接住它。」
    日志的下一页是空白,等待下一位值班的人填入自己的名字。空白页的页脚,方敏预设了一行淡淡的灰色文字——「灯不灭,路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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