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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进了包间,低调行事总是好的。
    不多时,刘凯也风尘仆仆地来了,秦效羽和李含非连忙起身。
    “效羽,”刘凯用力握了握秦效羽的手,眼神诚恳,“好久不见。”
    他刚坐下,脱了外套就直接切入正题:“我就不绕弯子了。我这里有个本子,真人真事改编的,从雏形到现在,已经筹备了三年。”他从公文包里取出厚厚的剧本,推到秦效羽面前。
    “这是一个发生在七十年代,关于两个年轻人的故事。”刘凯的眼神变得专注起来,“梁仲夏,一个在苦难中成长的农村青年;沈敬春,则是从城市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青。两人都有痛苦的童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相遇,他们惺惺相惜,互相取暖,一个教另一个识字写诗,一个让另一个懂得了什么是爱。”
    秦效羽看着厚厚的剧本上扉页写着四个字《为你写诗》。
    “我找过好几个演员,”刘凯叹了口气,“有的是演技不够,有的是气质不符,直到看到你的那份声明......”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我突然明白,这个角色需要的不只是演技,更需要一种从涅槃中重生的勇气和力量。”
    这时服务员开始上菜,精致的美味摆了一桌,却没人动筷。
    “我知道你现在的情况,”刘凯继续道,“说实话,我犹豫过要不要找你。不是怀疑你的能力,是怕你误会我在施舍。”他直视着秦效羽的眼睛,“但昨晚我又看了一遍咱们合作的第一部电影,你赤脚踩在碎玻璃上的那场戏,让我下了决心,梁仲夏必须是秦效羽。”
    秦效羽抬起头,眼眶有些发热。
    “这些年来,我拍了不少卖座的动作片,”刘凯自嘲地笑了笑,“票房不错,但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这次我想回归初心,做一部真正想做的电影,只是题材原因,也许不能在内地公映,他们都劝我,别费尽心力做一部很可能不赚钱的片子,没有必要,也很冒险,但我相信它值得。”
    刘凯指了指桌上的剧本:“你先看看故事。不管演不演,这个本子都值得读一读,也许会对你现在有些帮助。”
    秦效羽回到家时,已是黄昏。
    江赫宁正在厨房炖牛肉,肉香弥漫在整个客厅,小鱼在他脚边焦躁地打转,口水流了一地,江赫宁见状,从刚出锅的肉上切下一小块,细心吹凉,弯腰放入小鱼的食碗。小家伙立刻扑上去,吃得心满意足。
    “好香,炖的什么?”秦效羽从身后环住江赫宁的腰,下巴轻抵在他肩头,张嘴等着投喂。
    江赫宁笑着切了片牛肉塞进他嘴里:“你不是都看见了吗,还问。”
    “火候正好。”秦效羽细细咀嚼,“不过比起我的水准还差一点。所以以后还是我来下厨。”
    这话说得轻松,却让江赫宁心头一紧。自从知道秦效羽为自己发了那条声明,这份愧疚就始终挥之不去。他清楚表演对秦效羽意味着什么,可这人从不肯在自己面前流露半分难过,越是这般举重若轻,越叫他心疼。
    “今天见刘导还顺利吗?”江赫宁转身,靠在灶台边。
    秦效羽从包里取出剧本:“他给了我剧本,说梁仲夏这个角色非我不可。不过题材敏感,可能没法在内地上映。”
    “什么样的故事?”
    “七十年代上山下乡,一个知青和一个文盲之间......关于成长和爱情的故事。”秦效羽顿了顿,“两个男人。”
    江赫宁瞬间了然。他用毛巾把手擦净,牵着秦效羽坐到客厅的沙发上,翻开剧本两人一起看。
    1968年的春天,十七岁的知青沈敬春坐着绿皮火车到了甘肃,换乘大卡车之后,又背着行李徒步走了四十多里山路,终于抵达了甘肃西南部的一个偏远村庄插队。
    落户的第一天,他就目睹了村里的“打人事件”。
    一个看起来比他还要小的少年,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狼,正和几个壮年汉子扭打在一起。
    拳头砸在肉上,看得他心惊肉跳,少年的嘴角破了,血混着黄土糊了半张脸,但他依然不肯认输。
    老支书一把拽住沈敬春的胳膊,压着嗓子说:“离他远点!他是村里有名的灾星,克父克母克姐姐,现在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成天游手好闲,就知道打架!”
    沈敬春记住了这话,每次看见那个身影都绕道走。可他自己的日子还是不好过,父亲是民族资本家,他属于“黑五类”子女,被其他知青揶揄、排挤,干最苦的活、睡最硬的铺位。
    秋收最忙的那几天,沈敬春发着高烧晕倒在了麦田里。醒来时,夕阳把麦浪染成了金色,那个灾星少年正弓着腰,一声不吭地帮自己割剩下的麦子,汗水沿着他结实的脊背往下淌。
    沈敬春挣扎着坐起来,喉咙干得发不出声。少年听到动静,回头瞥了他一眼,停下手上的动作,从口袋里掏出一板退烧片,扔了过去。
    “醒了就赶紧吃,明天你还得干活。”
    那天沈敬春忘了对他说谢谢,也忘了问那少年的名字,只是突然觉得,他没有老支书说得那么不堪。
    沈敬春喜欢看书,尤其是禁书,所以经常躲在麦秸垛里偷偷读,这事被几个知青发现,要告发他,推搡着要抢沈敬春的书,眼看着就要被撕烂,那个少年及时雨般冲了过来,拳头又狠又准。
    人群散去后,沈敬春看着他,轻声问:“我该怎么谢你?”
    少年盯着他怀里那本《普希金诗选》,黝黑的脸上第一次露出腼腆的神情。他声音沙哑又真诚地说:
    “教我写诗。”
    沈敬春错愕,他没想到少年会如此回答,但还是笑意盈盈地说了个“好”字。
    后来,他才知道少年的名字叫梁仲夏。
    从此,田垄边、煤油灯下,一个教认字念诗,一个教生存的本事。
    风雅与粗犷彼此浸润,一种超越身份与性别的悸动,在这禁。忌的年代里,不可抑制地野蛮生长。
    随着阅读的深入,秦效羽的表情渐渐凝重,同时也被梁仲夏这个复杂的角色吸引。
    原来,他的父亲本是村里少有的识字之人,清。理。阶。级。队。伍时,他因在旧军阀队伍里当过两个月文书被揪出接受批。斗,后来郁郁寡欢而死;母亲成了寡。妇,被村里人传“搞破鞋”,因不堪流言蜚语,她用裤带把自己吊死在牛棚;姐姐为了养活自己和年幼弟弟,受了村长的蒙骗被强占,在给弟弟留了五个馒头之后,当天晚上就投了河。
    读到72岁的梁仲夏踩着积雪,蹒跚地走到22岁的沈敬春墓前,放下一本自己手写的诗集时,秦效羽的眼眶红了。
    江赫宁靠在他肩头,喃喃说道:“梁仲夏这一生,好像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思念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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