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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按照大恒的说法,此乃大才降世之先兆!
清平郡,余家村。
余平安垂死梦中惊坐起,眼神迷离,头晕目眩,一阵恶心。定睛下来,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家徒四壁、冰冷潮湿……一抹皎洁月光从西墙的方窗照射进来,飞尘在月光里滚动。
这是哪儿?
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
不等他思索,一股奇怪的感觉如狂流倾泄,长驱直入,直捣黄龙般涌入脑海之中。
“我……竟然穿越了!”
依据原主记忆,这里是大恒王朝,一个仙侠世界。
三教九流,百家争鸣,魔妖纷争,百鬼夜行……
熙熙攘攘,皆为追寻传说中的长生!
余平安依稀记得,自己过马路时刷着法外狂徒张三系列,与一辆货车亲切拥抱……。
余平安是一名愤青律师,也是罗老师的忠实粉丝。
“看来老话说的不错,上天果真有好生之德!”
既然天意犹怜,那么,这辈子他不光要小心翼翼地活,还要活出个人样。
暂且……先定个小目标吧。
我,余平安。
我要做余家村最靓的仔!
从记忆来看,这个世界……
很黑;
很乱;
很不安全。
所以,在这个世界生存的至高法则就是“苟”,平平安安“苟”完这辈子,是余平安现在心里最大的愿望。
常人家的孩子,不应该有太大梦想。
余平安有些惊讶。
这个身体的原主,竟也叫余平安,字长寿,自幼便是孤儿,由村长当作童养婿抚养长大,今年二十一岁,今天正好是他二十一岁生日。
原主是一名……
很帅;
很拽;
很有名气的……讼师。
虽出身卑微,却学于大恒第一法学院,青云书院。
值得一提的是,他还是青云书院院长兼创始人尚青云的亲传弟子,常以“大恒法界一清流”自居。
原主为人耿直,常打抱不平。在清平郡开有一家小小的讼师事务所,专门为那些上不起衙门的穷苦人家免费打官司。
大恒律法,入郡府告状者,缴银五两;入州府告状者,缴银十两……犯哔告状者,死罪。
五两银子,对于寻常百姓家,乃是近乎半年的开销,所以他们根本就告不起状。
余平安不禁好奇心萌动,原主年纪轻轻,正是青春好年华,怎么会草草就挂了呢?
第六感告诉他,原主挂的蹊跷,挂的匪夷所思。
手艺人的直觉指引他一个思考方向,但很遗憾……不成立。
原主作息规律,且并无那种不良嗜好,这一点他与原主判若云泥。
而且通过记忆来看,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原主自青云书院出来,便去“醉生梦死”小饮怡情,然后回家……入睡,然后就再没然后了,一闭眼一辈子已成过去式!
事实证明,“平安”这两个字虽听着喜庆,但似乎并不那么靠谱,有时甚至常与无妄之灾相伴……
虽然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但余平安还是觉得原主死的蹊跷。
“嗯?……这个味儿,好熟悉!!”
余平安忽然嗅到一抹淡淡的奇怪气味,浓眉微微皱起。
气味的来源,在他身上。
准确而言,是在他呼出的浊气中。
“是……甲醇!”
这个熟悉的味道,余平安即便死过一次,也忘不了。
毕竟,曾经懵懂无知的他不止一次偷偷品尝过化学实验室的甲醇,而且前世,他也不止一次喝过不良商家买的假酒。
这么早就有甲醇、假酒了吗?
看来现代那些无良商家也是遗传了老祖宗买假货的恶劣行径!
“难道……原主这憨批是喝了假酒中毒而死!!”
想到方才初醒时头晕目眩、恶心等症状,余平安最终作出一个大胆的假设,除此之外,他想不到任何可能性。
但很快,他便察觉出其中的一个疑点,一个大大的疑点。
原主每次小饮怡情的“醉生梦死”,那可是皇家企业,国企哎!
堂堂国企,管控严格、层层把关,怎么可能买假酒呢?
不对……说不通。
况且。
小饮怡情可是原主风吹雨打都不变的唯一兴趣,如此一个痴迷于酒的酒徒,难道会辨别不出假酒吗?
排除了这些,那就有且只有一种可能性。
有人刻意在原主的酒中兑了甲醇,这不是意外的假酒中毒,而是……精心谋划的毒杀!
可是,原主为何没有发现自己喝的是兑了甲醇的假酒呢?
难道原主真的是个憨批?
嗯……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
……
总而言之,原主死于甲醇中毒,这是可以确定的事,至于他究竟如何巧妙地没有发现假酒,原因暂且待定。
那么,既然是精心谋划的毒杀,幕后黑手又是何人?此人与原主之间究竟有何不解之仇?
此人既然能在“醉生梦死”楼里做手脚而不被发现,其身份应该不寻常。
在这个世界,如果要杀人,一般人都会选择雇佣杀手,这是最方便直接的方式。
幕后之人选择在酒中兑入甲醇,如此麻烦的做法,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让原主死的人不知鬼不觉,人们只会以为原主是喝酒醉死的,而不会想到他杀……
如此看来,幕后之人并不想让人知道原主的死因,也就是说,原主的死因如果暴露出去,一定会对幕后之人产生不利,这是其不愿见到的。
“看来,这个憨批得罪的人应该不是一般人!”
余平安推论得出这样的结果。
而且他很快便锁定了“甲醇杀人法”幕后嫌疑人的范围。
原主是讼师,那么他最右可能得罪的人很可能与他接的状子有关……
经过抽丝剥茧,最终,余平安发现了【嫌疑人一号】:大恒太子,薛尽欢。
原主近半年来,接的状子都是寻常诉状,但就在两个月前,他接了一个诉状。
放眼整个大恒,应该没有人敢接这样一个诉状。
因为,这是状告当今太子薛尽欢强抢幼女,并指使手下护卫杀害幼女全家的诉状。
且不说写下这份诉状之人有多大胆子,竟敢状告太子。敢接下这种诉状,原主不是五脏六腑全长成了胆子,就是真·憨批。
显然,是后者。
在大恒,律法不及皇家,律法的春风吹不进皇家宫阙。换而言之,皇权至上,律法次之,百姓如刍狗。
余平安一个脑袋三个大,原主究竟为何如此优秀,竟敢接这种状子!
这还不是最令他脑壳疼的,因为原主不仅接了诉状,还扬言要在公审台公审太子薛尽欢。
公审台乃大恒建国之初,恒太祖薛曌所建,旨在让天下百姓共同审判那些罪大恶极、天理不容之徒,上了公审台,皇族亦受律法所制。
但自古至今,还没有在公审台审过皇族的先例。
三天后,便是原定的公审之期。
很难保证,太子不会派人对原主出手,“醉生梦死”乃国企,太子想在自家企业下个毒,岂不是易如反掌……
的确很有可能,【嫌疑人一号】非太子莫属。
但很快,余平安再度否定了太子派人毒杀原主的可能性。
如果幕后之人是太子,公审之事天下皆知,无论原主因何原因而死,天下人的眼睛都会不约而同地怀疑到太子身上,所以……太子似乎没必要这么做。
那,一定另有其人。
究竟是谁呢?
至于其目的,至少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利用余平安的死,将天下人的目光引向太子薛尽欢,此人是否还有其他原因,不得而知。
他现在脑阔疼滴很。
“苍天!您可真有好生之德啊!”
“开局没有什么金手指,没有显赫的家族就罢了,一睁眼就是死局算什么事?”
他差点儿就爆粗口骂娘了,只是现实已经如此,他骂啥也无济于事。
他并不想蹚浑水,无奈一睁眼就已经身处灌满浑水的深坑之中了,他没有选择的机会。
无论想置他于死地之人是不是太子,如今他还活着,必然会再次引来杀身之祸。
“苟”梦成空,他只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他发誓,这辈子一定不能就这么完犊子……不然就丢脸到家了。
此时此刻,余平安心里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小目标。
我,余平安。
这辈子要努力活到九十九!
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余平安陷入沉思,开始想一个能先保命的计策……
从方才抽丝剥茧得出的结论来看,原主认定的太子强抢幼女案,应该另有蹊跷。
第一,太子应该不会不顾形象做出强抢幼女这种令人唾弃之事,就算要做,也绝不会众目睽睽之下当街行事。
第二,如果太子真的做了强抢幼女之事,他也不会继续做出不智之举,毒杀余平安引人注意。
除了这两点,还有一点至关重要,也正是这一点,让余平安坚信此事必有蹊跷。
根据原主记忆,状告太子的诉状是一名神秘人递交的,此人并未透露自己的身份。他究竟是为了人间正义,还是另有所图谋?
后者的可能性极大。
他甚至觉得,用甲醇毒杀自己之人,或许与状告太子的神秘人有着什么联系………
或许,只有见过太子才能验证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看来,是时候去见见太子了……